序号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科类 | 投档最低分 |
1 | 0745 | 佳木斯大学 | 体育理 | 124.30828067 |
2 | 1278 | 沈阳体育学院 | 体育文 | 130.60753100 |
3 | 1278 | 沈阳体育学院 | 体育理 | 125.20789075 |
说明:体育类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