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部门审核各类加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省、市教育、招生考试及有关部门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024-86896718
省招生考试办公室:024-86981043、86981019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1.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报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应予以优先录取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的考生名单(公示)(点击链接查看)
2.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的考生名单(公示)(点击链接查看)
3.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三侨考生”名单(公示)(点击链接查看)
4.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公示)(点击链接查看)
5.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公安烈士子女考生名单(公示)(点击链接查看)
6.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考生名单(公示)(点击链接查看)
7.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公示)(点击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