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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时间:2018-05-15 09:41:4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分为三个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均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和4个专业志愿,投档规则与原批次相同。“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2.分数线的确定

报考体育专业考生的体育成绩合格线,根据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确定。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线上考生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最多不超过1:1.5)的比例划定。

3.投档规则

(1)本科第一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2)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3)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为报考依据,具体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