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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缴费须知

时间:2017-09-15 11:51:3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缴费条件
  考生须先完成网上报名并获得报名号之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
  二、缴费起止时间
  9月24日至9月27日,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补缴。
  三、其它
  1.两个阶段报名期间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支付的报考费均有效,不需要重复报名及缴费。未缴费考生不得确认网报信息,将视为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报考点不再收取报考费。
  2.“招生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在提交网报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要修改相关信息,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能再补报或缴费。如考生未按相关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4.网上缴费有关技术问题,可咨询中国研招网客服。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