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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填写注意事项

时间:2017-06-16 10:29:3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政治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县(市、区)填写报考所在地。
  2、“考生号”统一填写14位考生编号。
  3、“曾用名”以公安户籍系统为准。
  4、“政治面貌”为党员/团员/群众。
  5、“照片”栏由考生本人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6、“毕业学校”填写考生学籍所在学校。
  7、“报考院校及专业”填写第一志愿即可。
  8、“家庭主要成员”填写父母即可。
  9、“主要社会关系成员”选择性填写2-3名近亲属。
  10、“在校表现及学校考核意见”栏应届、往届考生均填写,由高中就读学校考核。
  11、“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居)委会考核意见”往届考生填写,由考生考试前复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考核。复读学校与原就读学校为同一学校时,第10、11项均须填写。
  12、“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
  13、“走访调查意见”由人武部统一负责;
  14、“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考核结论意见”由人武部统一填写,“责任人签名”由人武部军事或政治主官签字,盖人武部行政章;
  15、政治考核表用A4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