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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

时间:2015-11-04 09:04:46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我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已基本结束,现场确认工作即将于本月7日-11日全面开始。届时考生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对于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了错误的报考点、网报信息有误未能及时修改、学历(学籍)信息提示错误及未能按时网上缴费的考生,经报考点审核后允许以新增报名信息的方式进行更正及补救。
  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条款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考生要注意研读中国研招网的网报公告等相关规定,提早做好现场确认的相关准备。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