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4年12月27-28日(个别考试科目在29日)举行。
我省今年共有62855名准考考生分别在14个考区和设单考考点的招生单位参加考试。全省共设105个考点,2194个考场,各考点已为广大考生应试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省招考办在考前特别提示广大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科目的主观题(非选择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不能使用其他颜色或其他笔答题。
2.2015年全部统考科目仍将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进行答题。填涂客观题(选择题)答案时,须使用2B铅笔。考生须将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案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不在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题或超出答题空间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
3.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其他身份证件无效。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9日。
4.今年为了便于考生及时准确了解考试情况,我省将统一公布考生考试地点及考场座位情况,考生可以从12月20日-29日,每天9点至21点,登陆http://yjs.lnzsks.com/进行查询。查询后,考生还应在考前一天提前熟悉考点学校的交通路线和具体位置。要注意考试期间的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如遇风雪天气,请尽量提前抵达考场,以免耽误考试。
5.全省所有考场均设在标准化考点,考场全部配备挂钟,不允许考生使用任何形式的手表或计时器以及与当科次考试科目无关的文具。只有参加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允许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使用计算器的规定以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
6.从今年起,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
7.为进一步加大反舞弊措施力度,严肃考试纪律,今年起,我省将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打击替考行为,同时在多个科目实行“一题多卷”模式。“一题多卷”的使用,将使通讯手段的考试作弊行为受到极大的遏制,对维护国家考试信誉、确保考试公平意义重大。
省招考办寄语广大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应试。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共同构建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保证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我省今年将加大对通讯设备传递答案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将在评卷过程中重点查处雷同试卷,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存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今后各项教育考试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最高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如是在校生,还将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理;如是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将其作弊行为记录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团伙作弊、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考生成绩、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将由考生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向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和社会公示。
9.省、市招考办即日起白天将开通咨询及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及广大考生的咨询和对违纪舞弊行为的举报。省、市招考办咨询及举报电话如下:
省招考办举报、咨询电话:024-86981076、86981110、86981298
沈阳市:024-22700719
大连市:0411-83608053、0411-84649413
鞍山市:0412-2663003
抚顺市:024-53996961
本溪市:024-42805921
丹东市:0415-2536773
锦州市:0416-2850991
营口市:0417-2806645
阜新市:0418-6010040
辽阳市:0419-3667786
盘锦市:0427-2811544
铁岭市:024-79792811
朝阳市:0421-2620661
葫芦岛市:0429-3112524
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开始
时间:2014-12-20 12:18:49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