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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成人高考考试科目说明

时间:2014-09-04 16:44:3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高起本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高起专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高中起点升本科、升专科的文科和理科数学考试科目,统一采用文科数学试卷。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要求,任选一种。
  3、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各学科门类全国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共分八类),考试科目为:
  ①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及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
  ②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艺术概论。
  ③工学、理学类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一)。
  ④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等八个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二)。
  ⑤法学专业基础课考民法。
  ⑥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教育理论。
  ⑦农学专业基础课考生态学基础。
  ⑧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医学综合。
  高起本、高起专和专升本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4、专业加试
  成人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专业课加试科目必须在《辽宁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向考生公布。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于成人高考录取前报送省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