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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解读与就业

时间:2014-05-15 00:10:0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工学
专 业 类: 核工程类
专业名称: 核工程与核技术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核工程与核技术基础知识,能在相关领域从事核工程与核技术方面的研究、设计、制造、运行、应用和管理工作,并具有创新意识的科技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核工程、核技术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接受核工程及核技术方面的实践训练,具有开展核工程、核技术相关研究、实验、设计建造、运行、管理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科和艺术素养及外语综合运用能力;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趋势和需求;
    3.了解本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导则,具备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4.通过较系统的专业实验和实践训练,初步具备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主干学科:
    核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    

核心知识领域:
     原子核物理、核反应堆物理、核反应堆热工水力学、核电厂系统与运行、辐射探测及核信息处理、核电子学、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金工实习、电工实习、电子实习、专业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安排夏季学期。    

主要专业实验:
    核物理实验、辐射探测实验、反应堆热工水力实验、控制与测量仪表实验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就业方向:
    在国家相关环保及核安全部门从事辐射监测、核环境影响评价及管理工作;在医院放疗部门、核仪器设备研发及制造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开发、设计、运行管理及设备制造等工作;在核电工程建设、核电站运行等领域从事制造、安装、检修、调试、运行、基建及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