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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解读与就业

时间:2014-05-06 17:28:16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历史学
专 业 类: 历史学类
专业名称: 文物与博物馆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文物学、博物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在政府文物管理机构、各类博物馆或展览馆、文物考古研究机构以及新闻出版、教育等企事业单位或领域,从事文物与博物馆管理、研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文物学、博物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历史、考古、艺术和科技等综合知识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文物与博物馆研究以及文博事业管理的基本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文物学与博物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对相关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
    2.基本掌握中外主要文物种类和重要文物实例;
    3.具有对文化遗产鉴别、分析和评价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文物与博物馆管理的国际规章;
    5.了解博物馆对人类人文遗存、自然遗存管理的作用,以及文物修缮、保管的传统方法和现代科技知识;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
    文物学、博物馆学、考古学、历史学。    

核心课程:
    文物学概论、博物馆学概论、博物馆实务、各主要门类文物概论、文物与考古技术,文物保护管理、考古学通论、中国历史、世界历史。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读书报告、学术前沿讲座、大学生科研立项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

就业方向:
    政府文物管理和研究机构、各类博物馆和陈列展览单位、考古部门、文物与艺术品经营单位、旅游部门、新闻出版和教育单位的文物陈列、保护,博物馆管理和研究;公安、海关、商检、拍卖典当、珠宝行等的文物鉴定、评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