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朝阳招生考试之窗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首页 普通高考 考生须知 正文

广播电视学专业解读与就业

时间:2014-05-06 17:15:06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文学
专 业 类: 新闻传播学类
专业名称: 广播电视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于新闻传播学的内在规律,着眼于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前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广博的文化知识、敏锐的社会观察力、宽阔的国际视野和娴熟的专业技能,能够在广播电视机构以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采访、报道、拍摄、编辑、主持、策划、管理等工作的广播电视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新闻学、传播学以及广播电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广播电视新闻采、写、编、评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新闻学、传播学以及广播电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悉与新闻传播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与伦理知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作能力,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方法,具备采访、写作、摄录、编辑、评论、现场报道与主持、节目策划等专业能力,熟悉的广播电视节目采制技术;   
    4.具有良好的新闻敏感和视听语言表达能力,包括口语表达能力、镜前表现能力、声画组合等方面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外语应用能力和使用传播新技术的能力,熟悉新媒体传播业务,了解世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动态,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意识;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熟悉文献检索、数据库应用等基本方法,掌握基础的调查统计方法。
    
主干学科:
    新闻传播学。  

核心课程:
    新闻学理论、传播学理论、中外新闻传播史、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报道、广播电视写作、电视摄像、广播电视编辑、广播电视节国策划、广播电视经营管理、新闻评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校内实践教学、媒体实习等。
    1.校内实践教学
    主要包括:(1)独立的实验课程,围绕广播电视采制流程开设独立的训练课程;(2)课程设计中的实践环节,即将理论讲授与作业训练相结合,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2.媒体实习
    学生通过在媒体实习,参与广播电视节国策划、采访、拍摄(录制)、编辑、报道、合成等环节的具体工作。实习分为低年级阶段的短期认知实习和高年级阶段的媒体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20周。
    
主要专业实验:
    围绕广播电视新闻业务各环节,观照全媒体信息传播形态,开展多种以视音频为主要表达形态的创作实验,包括视音频采集、数字摄影摄像、暗房技术、灯光处理、非线性编辑、播音与主持、节目播控、节目形态与策划、多媒体制作、数字媒体实验等,引导学生更好地将先进的新闻传播理念融入实践。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就业方向:
    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的记者、主持人等涉及新闻报道、策划、编排、主持、评论等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