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朝阳招生考试之窗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首页 普通高考 考生须知 正文

科学社会主义专业详细解读

时间:2014-05-06 16:47:4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法学
专 业 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专业名称: 科学社会主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人文社会科学素质,能在学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和其实也单位从事教学研究、理论宣传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教学技能、科研协作、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观察和分析显示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了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演进及其指导下的实践发展的历史进程;
    2.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的基本研究方法;
    3.具有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分析和总结各国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一般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基本能力;
    4.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熟悉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
    5.了解科学社会主义学科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外语和计算机操作等基本知识。
    
主干学科:
    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核心课程:
    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社会主义文献选读、社会主义思想史、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专题研究、中国政治体制研究、当代资本主义专题研究、当代国外社会思潮研究、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等。   

主要实践牲教学环节:
    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