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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专业解读与就业

时间:2014-05-05 16:12:2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法学
专 业 类: 社会学类
专业名称: 社会工作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正义”的专业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社会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部门和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福利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主要知识,接受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临床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社会机构运营以及社会福利行政等方面的主要知识和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社会工作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主要知识,掌握社会工作核心价值观及主要伦理准则;
    2.掌握社会政策分析、社会问题调查及社会服务开发等方面的方法和技术;
    3.具有开发社会服务项目、实施社会服务、运营社会服务机构的基本能力;
    4.熟悉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主要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前沿理论和应用前景;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7.掌握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研究、社会政策倡导等基本能力;
    8.能灵活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多种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性服务。
    
主干学科:
    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 

核心课程:
    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政策概论、社会保障概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社会工作实践活动、社会调查研究。

主要专业实验:
    个案社会工作实验、小组社会工作实验、社区社会工作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方向:
    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等国家行政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新闻工作者、编辑、宣传与理论工作者、军人、教师、企业人力资源与公共关系管理人员、市场调查与分析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