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朝阳招生考试之窗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首页 普通高考 考生须知 正文

社会学专业解读与就业

时间:2014-05-05 16:05:29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法学
专 业 类: 社会学类
专业名称: 社会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具备科学认识、研究社会的基本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党政机关、教育、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社会调查研究与数据分析、政策研究与政策评估、社会管理与社会规划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及人文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接受社会调查和分析研究的专业训练,具有认识社会和分析社会的基本能力及社会管理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社会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社会学学科的发展动态;
    2. 掌握社会调查和社会研究的基本方法,能熟练运用社会统计分析软件,能做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
    3. 了解经济、政治、法律等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
    4. 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关于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了解我国国情;
    5. 具有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6.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管理能力;
    7.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
    社会学。  

核心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学理论、社会研究方法、中国社会思想史、发展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社会分层理论、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概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方向:
    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业单位的社会行政与管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相关研究和教学等工作。主要从事社会调查与研究、政策分析与评估、社会管理与规划、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