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类: 金融学类
专业名称: 金融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系统掌握金融知识和金融理论,具备金融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和优秀人格品质的创新型金融人才。
培养要求:
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科和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金融工作实践能力,掌握金融学科学研究的方法。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 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 能够较好地运用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 熟悉国情,熟悉国家有关经济和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金融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金融领域的最新发展状况及国际金融活动的规则和惯例,了解中国金融发展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具有能初步从事金融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核心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含微观经济、宏观经济)、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律概论、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学、管理学原理、国际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中介学、金融市场学、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国际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中央银行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验课程(含基本统计分析软件应用、实务模拟等)、社会实践(含社会调查、实习等)、科研和论文写作(含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科研实践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就业方向:
可在各类银行、政府部门、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贷款公司以及上市股份公司的证券部、财务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还可在科研院校或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研究和教学工作。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