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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专业解读与就业

时间:2014-05-05 15:33:5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经济学
专 业 类: 金融学类
专业名称: 保险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掌握系统保险知识和保险理论,具备保险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胜任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优秀人格品质的高素质保险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科和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保险工作实践能力,掌握保险学科学研究的方法。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 能够较好地运用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保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 熟悉国情,熟悉我国经济和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全面的法律和财务分析能力;
    5. 了解保险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保险领域的最新发展状况及国际保险活动的规则和惯例,了解中国保险发展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 了解国内外保险与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备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具备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核心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含微观经济、宏观经济)、计量经济学、经济法、会计学、金融学、统计学、管理学原理、社会保障学、保险学、风险管理学、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精算学原理、保险法、海上保险学、保险经济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验课程(含基本统计分析软件应用、实务模拟等)、社会实践(含社会调查、实习等)、科研和论文写作(含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科研实践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就业方向: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保险部、各大进出口公司保险部、会计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及有关咨询服务部门等的保险实务工作,或高等院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