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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专业解读与就业

时间:2014-05-05 15:26:4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教育学
专 业 类: 教育学类
专业名称: 教育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能在中等师范学校、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从事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术;
    3.具有从事教育学科教学或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国际国内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6.具有一定的教育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核心课程:
    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概论、教学论、课程论、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凋查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方向:
    教育科研机构、教师教育机构和中小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的教育培训、教育咨询及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