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类: 教育学类
专业名称: 艺术教育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在基础教育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从事艺术教育、管理、交流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艺术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及艺术实践与研究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文学、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学科基本理论与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较高的艺术鉴赏能力;
2.掌握在学科专长的基础上综合应用各艺术门类的方法和技能;
3.具有艺术教育、艺术创作和艺术管理的基本能力;
4. 熟悉国家有关艺术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艺术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
教育学、艺术学。
核心课程:
美学原理、艺术概论、艺术创作原理、中外艺术史、艺术作品鉴赏、文学作品鉴赏、综合艺术创作原理与实践、艺术技能训练、艺术教育概论、艺术教育心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艺术教育见习、艺术教育实习、艺术实践与创作展示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或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
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艺术教育培训机构和艺术馆(所)等的教学研究;群众和文化团体的管理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