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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解读与就业方向

时间:2014-04-24 14:20:17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管理学
专 业 类: 公共管理类
专业名称: 公共事业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公用行业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公共部门从事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工作的
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学习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共管理技术与方法等的培养和训练,掌握各项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胜任各级公共管理组织中的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具有进行自我知识更新的能力;
    2.掌握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5.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
    6.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
    公共管理。    

核心课程:
    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法学概论(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公共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政策学、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理论与实践、非政府组织管理、公共工程项目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调查、企事业单位实习、毕业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电子政务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
    政府机关管理工作和事务性工作;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工作;供电、供水、供气、邮电、公交、文卫、环保、社会保险等公用事业部门及其它非营利组织(中介机构、公益团体和社会福利部门等)公专业介绍共事务管理、咨询等工作;电力企业及其他企业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