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类: 公共管理类
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掌握行政管理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掌握社会调查分析、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操作技术等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行政管理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2.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创新精神,具备获取、更新和应用知识和信息的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数据收集、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
4.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5.掌握领导决策、组织协调、沟通交流等方面的系统知识和基本能力;
6.掌握和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7.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8.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
主干学科:
公共管理、政治学。
核心课程:
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法学概论(宪法与行政法)、公共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调查、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实习、毕业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
电子政务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贸易公司和与对外贸易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