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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专业解读与就业方向

时间:2014-04-23 16:49:4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科门类: 艺术学
专 业 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
专业名称: 舞蹈学

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具备舞蹈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舞蹈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舞蹈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间舞蹈理论、舞蹈美学、舞蹈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蹈历史和理论的基本知识,接受一定舞蹈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舞蹈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舞蹈历史和理论、舞蹈科学方面的基本知识;
    2.掌握舞蹈历史、舞蹈理论研究的方法论和基本能力;
    3.掌握一定的舞蹈专业技能;
    4.了解相关的人文科学和自然学科的知识;
    5.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6.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
     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欧美芭蕾舞史、欧美现代舞史、中外传统舞蹈文化、舞蹈鉴赏与批评、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舞蹈训练学、舞蹈基础训练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教学实践:舞蹈理论实践(舞蹈作品赏析、地区文化考察与研究、舞蹈理论研究与创新)、舞蹈教学实践、毕业实习(含毕业供需展示)和毕业论文等;
    2.社会实践:艺术采风、公益汇演、志愿者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
    在文化艺术院团、企事业单位、学校、电视台及相关的艺术部门从事舞蹈表演、编导、艺术指导以及本专业的教学、科研、舞蹈编创及群众文化宣传、组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