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专业名称: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声、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日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历史、经济、社会、法律、心理、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
2.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新闻、综艺、社教专题等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有文学作品朗诵和影视剧演播、配音的创作能力;
3.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新闻宣传报道、节目制作的基本能力,熟悉基本的传播技术及设备;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
5.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和使用网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核心课程:
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活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新闻学、传播学概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各个学习阶段的专业实训、实践;到广播电视机构进行的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通过专业教学和第二课堂组织、开展的各种专业比赛;参与广电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主持人大赛等各种专业比赛;课程论文、毕业沦文的调研写作等。
主要专业实验:
普通话语音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实验、播音发声实验、语言表达实验、文艺作品演播及影视剧配音实验、广播节目播音主持实验、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实验、出镜现场报道实验、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实验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
电视台、广播电台、影视制作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宣传或公关部门以及高等院校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的采、编、播一体化工作或专业教学工作;新闻媒体、礼仪策划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的宣传与管理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