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类:美术学类
专业名称:雕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立体造型能力,以及应用泥土、木、石、陶、金属、综合材料等进行具象及抽象造型的能力;能在公共环境雕塑专业领域从事专业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能力结构要求上,应掌握立体造型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并应用在三维空间中进行造型设计创作的技术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泥土及硬质材料进行圆雕、浮雕、装置造型创作设计的基本能力;具备一定的雒塑理论研究和理论写作能力,并具有较为敏锐的创新能力。同时应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发掘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引导和发展学生在本专业理论研究和创作等方面的潜能,使之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素质:
1.在素质结构方面,在思想道德素质上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在文化素质上要求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在知识结构方面,除具备本专业要求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外,还应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写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文学、历史、哲学、政治、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综合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主干学科:
美术学、艺术学理论。
核心课程:
泥塑、素描、解剖、透视、创作、陶艺、金属锻造、中外古代雕刻临摹、木雕、石雕、城市雕塑工程、城市雕塑设计、专业考察、毕业创作。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古代景点雕塑临摹、人像、人体的浮雕、圆雕写生、浮雕、圆雕创作构图、古代雕塑艺术考察,以及毕业创作、毕业实习等。
主要专业实验:
木雕、石雕、陶艺、金属焊接、金属铸造、雕塑放大、制模、翻制工程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
高等学校、城市与园林规划部门、雕塑公司、景观公司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设计策划、设计制作、技术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