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朝阳招生考试之窗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首页 自学考试 正文

辽宁省2013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顺利结束

时间:2013-12-02 10:57:37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3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2013年10月19日、20日两天进行。这次考试共有88742人报考,(其中首次报考13764人),报考科次为240205科次。全省14个市将设置33个考区、 113个考点、11229个考场。本次考试共涉及137个专业,475门课程。在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本次考试顺利结束。
  我省为进一步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大对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本次考试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取送试卷时,试卷专用车开通GPS车辆监控定位系统,确保试卷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二、全省所有考场统一使用电波钟,确保司铃准确。三、加强对考生进行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与考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增强对违规考生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四、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答卷保管室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具有至少2个摄像头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工作期间必须全程录像。五、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对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六、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七、对全部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设备)检测。八、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九、使用省、市视频指挥系统、网上指挥系统。十、全省所有考点、考场使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并实行省、市、考点联网。仍坚持考后电子监控录像回放审查制度。十一、实行省、市、县(区)所有试卷保密室联网监控,联动报警,省、市全部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十二、实行采集考生指纹的措施,防范、威慑替考舞弊行为。十三、在开考前指定两名考生检查确认试卷的密封情况并签字和各考场的指纹卡在开考后一小时的时间内由市区监察员与考点主考(或考务人员)统一收齐并装封的制约办法。十四、在全省所有考点、考场专用电子信号屏蔽器的全覆盖和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十五、省、市建立考试网络有害信息督察制度,对网络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净化考试环境。十六、省招考办派出30名督察员到全省14个市督查考试实施情况,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派出监察员400余人。
  各市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招考办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保密措施,制定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网上有害信息报告制度,规范考试管理,细化考试工作流程,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加大了监察力度,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考生根据规定认真查处,处理违规考生995人,其中其中现场违纪人数为963人,监控录像回放审查违纪人数为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