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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结束

时间:2012-11-28 16:42:5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辽宁省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结束。共有72446人在我省43个报考点进行了报名确认,比2012年增加了3520人,这是我省研究生报考人数连续第四年增长。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为45232人,占报名总人数的62.4%。考生数量较集中的地区有沈阳、大连、锦州、鞍山、抚顺等城市。全国报考我省域内50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共有80874人,比2012年增加了1974人。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为50759人,占报名总人数的62.8%。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门类有:工学、管理学、工程硕士、医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硕士、文学、理学、临床医学硕士和法学等。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2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办法查询了解考试地点及考场相关信息。
  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我省将继续全面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全部考场将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监控录像和手机、耳机屏蔽器、手柄金属探测仪等现代科技设备和手段,严厉打击违纪舞弊行为,加大对考试作弊的查处力度,维护考场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辽宁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一是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舞弊,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严格履行考生守则。二是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及信用体系,从2013年起,作弊考生将会受到最高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罚。三是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表及其它计时用表进入考场。除必须使用的科目外,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携带和使用橡皮、格尺及绘图仪器等与当科次考试科目无关的考试文具和用品。只有参加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允许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使用计算器的规定以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
  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共同构建和谐的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定于1月5日、6日(个别考试科目在9日)进行。考试期间,考场将继续实行“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