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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时间:2012-06-20 16:28:01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20~200 kB,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20kB~200kB),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