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准确反映岗位和实际需要,全国考委下发考委办函【2012】17号文件,就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部分“双证书”课程进行调整,考生在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证书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时,凡通过原课程的考生可以免考调整后对应的新课程。考生在毕业前应办理免考手续。
具体课程调整如下:
具体课程调整如下:
原课程 |
新课程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03314 |
就业与培训 |
12324 |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 |
03318 |
医疗与生育保险 |
12325 |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