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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时间:2011-06-29 14:43:5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考生登录学位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如下:
  (1)资格自审。须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4)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5)网报成功后,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到相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并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系统内置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解码专用软件,通过其系列智能接口身份证阅读器,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的数字压缩照片还原成可视照片,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并将该可视电子照片存入现场确认服务器,用于《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等考务管理工作。同时,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遵守。
  3.考生本人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同时由现场确认点两名工作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
  4.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省级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2011年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2011年全国联考现场确认点操作流程图
2011年全国联考招生单位操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