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机构的申请及批准
1.培训机构的主要职责
1.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配置教官及相关教学设备;
2. 组织教官和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认证;
3.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项目的要求开展宣传、招生和培训工作;
4. 积极宣传、正确引导学员参加考试,统一组织报名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报名资料;
5. 每年接受承办机构的检查、指导和评估,并缴纳相关费用。
2.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
1. 拥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可提供培训场地证明等相关资料;
2. 有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有两名以上的教官。
3.申办剑桥少儿英语学习系统培训机构程序
1. 培训机构可直接向中英中心或当地承办机构提交申请报告,填写《剑桥少儿英语培训机构申办表》
2. 承办机构将在1个月内按规定完成对培训机构递交的报告和申办表的审核,同时完成文件批复工作;
3. 由承办机构批复同意并编发的培训机构编号,须报中英中心备案;直属培训机构的审核、批复及编号编发由中英中心直接负责。
二、剑桥少儿英语学习系统培训机构招生宣传规定
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广告、教学计划须报送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或中英中心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评估培训机构内容及方式
各培训机构每年接受承办机构对其培训内容、招生工作、教学工作几方面进行的检查和评估,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就评估结果填写《培训机构评估表》,认证表将被下发至各培训机构并报中英中心备案
四、培训机构巡查内容
中英中心不定期派巡查人员对各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招生工作、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能保证培训质量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将会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酌情进行处理。
五、剑桥少儿英语学习系统培训机构注销规定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培训机构,中英中心或承办机构将有权注销其登记认证,被注销的培训机构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证。
1. 申报审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2. 在招生宣传工作中有虚假欺骗行为。
3. 培训过程中,由无上岗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学工作。
4. 管理混乱,培训质量差,学员投诉率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5. 一年以上不能正常开展培训工作。
6. 学员参考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7. 订购盗版教材。
8. 有违反国家及当地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
9. 其它需注销情况。
辽宁省剑桥少儿英语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时间:2011-06-02 11:13:4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