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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专补充录取工作
时间:2011-04-28 13:34:29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向各市招考办公布各学校缺额信息和录取分数线,各市据此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填报志愿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补录。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录取工作。补录取工作原则上在10月底前完成。处理遗留问题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