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 2011年全省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在朝阳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周浩波同志、省招考办领导、各市教育局分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各市招考办领导及省招考办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周浩波副厅长代表省招考委和省教育厅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取得的成就,分析指出当前招生考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周浩波副厅长代表省招考委和省教育厅做了重要讲话
最后周浩波副厅长对做好今年的各项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他指出,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招生考试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把握招生考试事业的重要发展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公正公平,强化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继续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一是必须确保考试安全。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确保考试安全这一考试“红线”、“底线”,要把确保考试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作为硬任务来抓。二是积极推进招生考试政府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均衡化,进一步净化招生考试环境。三是继续扎实推进“人民满意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提升创建活动的层次和水平。四是切实加强对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组织领导。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学考试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等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切实做好考点安排、监考教师选聘与培训、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管理等工作。及时解决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遇到的经费、环境综合治理等问题。五是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六是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省招考办主任李荣希总结2010年招生工作考试并对全省2011年招生考试工作做出部署
省招考办主任李荣希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2010年招生考试工作,客观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正确判断和分析了招生考试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招生考试工作任务和总体思路。并就如何做好2011年招生考试工作做出部署。李主任指出,“十二五”和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做好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对于加快辽宁教育强省建设,意义重大。为此,要努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强化政府行为,营造公正和谐考试环境。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下大气力建立起政府统筹管理国家统一考试的工作机制,要紧紧依靠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继续充分发挥各级高考指挥部的职能,统一协调和指挥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现高考指挥的实时、联动、统一、协调作用。要继续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招生考试舆论环境。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考试绝对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认真落实保密措施,切实做到安全保密组织到位,硬件设施配备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人员选聘培训到位,逐级检查责任到位,确保各项考试绝对安全保密。要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干部参与安全保密工作,保证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要全面加强各项招生考试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积极堵塞一切漏洞。要继续加强对全省各级保密室的建设与管理;加强数据信息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完善招生考试网络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要逐级、逐环节落实安全保密和管理措施,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考试过程督察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细化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三是全面加强考务管理,巩固考风考纪建设成果。要根据考试组织管理的新要求和考风考纪建设的新形势,修订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号)精神,重新制定标准化考点软硬件建设的新标准和实施方案,按照两年的规划目标分两个阶段全面完成全省标准化考点建设。要加大投入,提高“技防”手段,确保对高科技考试作弊的有效防范。要继续抓好全省招生考试网上指挥平台和考场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建设,着力解决各地在考场电子监控录像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均衡、不统一的问题。要加强招生考试专兼职队伍建设,继续健全和完善考试队伍培训和奖惩制度,强化对监考和考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充分调动监考和考务人员积极性,增进考务工作责任心;对监考工作中不负责任、对违纪现象不管不问不作为、参与考试违纪舞弊事件、收受考生钱物等监考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推迟晋级乃至解聘的处分,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监考工作中高度负责、严格执行考务规定、在维护本考场考试纪律中表现突出的监考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要加强诚信考试体系建设,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生诚信考试意识。要继续加强对各项考试考场监控录象的审查工作,认真查处考试违纪行为,加大对考试违纪违规处罚执行力度。要继续对考风考纪管理薄弱地区、重点地区实行考风考纪重点督察。力争通过省、市、县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联动,物防、技防、人防立体布控的方式,强化管理,综合整治,扎实巩固全省考风考纪建设的丰硕成果。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招生考试服务水平。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把以考生为本作为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我们对考生的优质服务,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要巩固“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成果,提升创建活动的层次和水平,积极开展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创新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不断拓宽新的公开领域,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落实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三级“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的管理与服务。要加强招生考试政策的宣讲解读工作,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结合招生考试工作进程不同时段特点,把握宣传的时机、重点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把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学校情况、诚信考试、录取规则、助学通道、防欺诈警示等招生考试各个阶段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告知每位考生。要加强和改进招生考试服务工作,优化政策咨询、志愿填报、录取信息查询等直接面向考生的服务,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服务质量和水平。
会上,省招考委表彰了2009-2010年度“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模范单位、2010年度辽宁省招生考试创新奖获得单位、辽宁省国家教育招生考试优秀考务工作者。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组就周浩波副厅长和李荣希主任讲话进行了研讨,认为工作成绩客观全面,部署工作重点突出,落实举措明确具体。同时与会代表对做好2011年的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
省招考办李荣希主任分别与各市招考办主任签订了2011年度考风考纪责任状。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各市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扎实推进我省招生考试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