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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自考采矿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时间:2010-04-03 09:01:5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布的采矿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高等学历教育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
    采矿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是适应21世纪我国经济建设对高层次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用型人才的需求而设置的,在总体上对专业理论知识不低于普通高校同类专业,同时突出独立本科教育的实践环节比例大、动手能力强和强化职业技能的特点和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优势,体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直接面向就业市场和职业岗位的宗旨,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了针对性、实用性和实践性,注重考核应考者运用基本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国家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完成计划规定的校内相同或相近学科学习任务,经考试及格和主考院校对计划中规定的技能考核科目并达到合格标准以上,总学分达到78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要求并通过学位考试者,按国家学位管理有关规定及学位授予权限,由主考学校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广,德、智、体全面发展,工程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在各类矿山企业及相关领域从事技术、研究、设计、管理等的应用技术型高级人才。毕业后能胜任各种固体矿物开采以及矿山通风与安全、隧道工程及煤层气开采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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