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时间:2009年11月9日-13日。
二、 办理地点: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三、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原件:1.本人身份证;2.原所在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和单科合格证;3.外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
每年4月、10月在外省考试的学生,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原件:(1)原所在省户口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所在省工作证明或学习证明。每年1月、7月在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果当年我省安排加考,也需提供以上证件和证明。
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须知
时间:2009-10-21 16:08:15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