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20周年,弘扬中华民族勤奋好学的精神,提高社会民众关心和参与自学考试的热情,展现自学考试工作者和自考生的风采,配合全国考办开展纪念《条例》颁布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我省将举办以“融入自考,成就人生”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与内容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自考在考考生、毕业生、有过自考经历的人士以及自考工作者,以“融入自考,成就人生”为主题,以弘扬中华民族勤奋好学精神、展现自考工作者和自考生风采及参加自考或从事自考工作的经历为内容,再现参加或从事自考的切身感受,以及自考制度对个人、社会产生的影响等感人至深的自考故事。
二、征文体裁
征文体裁不限,可采取通讯、小说、纪实文学、随笔、散文、诗歌等多种形式,篇幅一般控制在1500-3000字。
三、征文方式
请将征文寄至各市招考办,各市招考办按照征文的基本内容和条件组织征集稿件,以市为单位初选,评选出5-10篇优秀稿件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组织评选优秀文章上报国家考办出版征文文集,或在媒体上发表;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和《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连续发表。
四、截稿时间:
征文稿件截稿时间为10月10日。
我省将举办自学考试征文活动
时间:2008-09-24 09:56:07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