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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须知

时间:2008-07-05 21:05:11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者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
    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招生单位应将有关考试信息通知考生,或在其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