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 。
2、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 。
录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应超过本单位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
二 、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
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各招生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
三 、其他事宜
1、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两年有效;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任一招生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考生可直接登陆拟报考的招生单位网页,查询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的相关事宜 。
2 、招生单位在受理2007年考生报名时,应首先登陆http://www.cdgdc.edu.cn/zyxwcj.html,输入2007年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核查2007年考生的GCT成绩 。
3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各单位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单位调剂录取考生。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工作须于2008年12月中旬全部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