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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半年资格证书考试的有关规定

时间:2007-03-29 14:55:01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07年上半年的资格证书考试执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场规则。
  在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按指定的考点和考场对号入座。进入考场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但不得携带书籍、纸张、收录音机、外语电子辞典和通讯工具等考试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退场。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计算器的考试科目参见考试课程安排表。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违纪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试的评卷、登分工作分别由国家考办和省招考办负责。全国考办负责公布成绩并颁发课程合格证书,省招考办打印成绩通知单后负责下发成绩和课程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