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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韩国语专业(本科段)实践环节考核科目有调整

时间:2007-01-25 16:51:5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为提高韩国语专业(本科段)考生的听、说能力,应主考院校要求,决定将韩国语专业(本科段)的实践环节考核科目“口译与听力”进行调整,原“口译与听力”科目调整为“口译”(课程代码:1116,4学分)和“听力”(课程代码:9892,4学分)两科。
  “听力”课程指定教材为:《韩国语听力教程》(中级•上、下册),尹敬爱等编着,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口译”课程指定教材为:《韩国语口译教程》,尹敬爱等编着,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