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朝阳招生考试之窗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首页 自学考试 正文

自考省内转考的办理过程

时间:2007-01-23 16:18:3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考生在原所在地参加自学考试,因各种原因需转到其他地方去继续参加自学考试,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转出。这部分考生分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是考生在省内的一个城市转到省内的另一个城市,如由大连转至铁岭,由锦州转到大连等等。这种情况的考生办理转考手续的过程是:
  1、于每年的6月初或12月初到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2、办理转出手续时应带的材料为准考证、身份证。
  3、办理转出手续时,市县(区)招考办都会交给考生一份考籍转移通知单,这个通知单是考生转出的依据和证明,考生一定要注意保管,并在到转入市招考办查询新考号时,出示给转入市。
  4、考生于每年的6月25日或12月25日到转入市招考办查询由省招考办自考处给出的转入市的新考号,并以这个新考号报名,继续参加考试。
  5、转出手续收费按省物价局的规定80元/人次(见辽财综[2003]47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