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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在我省首次举行

时间:2006-12-01 16:39:3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于2006年11月18日-24日在全国9个试点省进行了首次考试。辽宁省是试点省之一,共有1242人分别在11个市设立的12个考点参加了教学人员初级19个科目的考试。为保证此项考试顺利举行,省招考办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召开了全省各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和各考点的工作会议。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和职责,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研究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顺利完成此项考试的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了各考点机构的建设,对全省考务管理与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考点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由各考点的负责同志担任主考,并指定专人作为考务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省招考办于9月11日-12日对各考点考务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进行了认真培训并逐个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质量,为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在辽宁顺利举行创造了条件。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在考生报名期间,各考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每个考生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和确认,没有培训合格证书者,一律不予接纳考试报名。
  四、在省招考办的领导下,各考点考前认真进行模拟考试,并填写自检表。为确保正式考试的顺利进行,考前省招考办组织了各考点进行全真模拟考试,及时发现并解决模拟考试中的问题。在临考前再次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自检,保证在上机考试过程中做到万无一失。
  五、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督察,确保考试安全。为考试更加严肃、公平、公正,保证考试安全,考点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了保密安全教育;下发了考务工作手册和相关国家保密规定文件。并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省电化教育馆联合成立了考试督察组,考试期间在各市教育局的配合下,各督察组成员分别到各个考点进行考试督察工作。
  六、建立网上信息交流平台,在考试实施期间能够及时交流、处理各种问题,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省招考办在辽宁绿洲社会考试服务网上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并建立网上信息交流平台,与各考点进行即时通讯,及时解决各种考务方面和技术方面的问题,确定考试高效、顺利进行。
  七、总结交流经验,改进考试管理。为确保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在我省不断地健康发展,在考试结束后,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省电化教育馆的有关负责同志于11月21日召开了考试情况汇报会,对本次考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并提出了加强考试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对加强和完善考试管理,具有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