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编号:国家080801 省内120
主考院校:沈阳建筑大学
一、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的水平相一致。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应考者参加某门课考试(含实验)合格后,发单科合格证书,同时取得该课程学分。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毕业考核合格,累计达到73学分,思想品德经考生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鉴定合格者,发给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组织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能力,具有一般房屋建筑机构构件的设计能力,初步具有计算机应用技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三、考试对象
凡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我省公民均可报考。
四、报考办法
本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应考者在每次考试前持本人准考证到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首次报考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