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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要求

时间:2006-10-23 10:22:27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专业编号:国家030111 省内181
  主考院校:辽宁大学
  一、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相一致,共设置13门课程,总学分69学分。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对律师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凡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取得该课程学分。
  凡取得律师专业专科考试计划中规定的13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69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和选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基层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第一线需要、德才兼备的应用型律师专门人才。其基本要求是:学习和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律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律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专科层次律师专业和律师职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考试对象
  凡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我省公民均可报考。
  四、报考手续
  应考者在每次考试前须到省司法厅指定的助学部门报名,由各市助学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并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本专业不接纳个人报名。首次报考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