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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2.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精神自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3.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考核,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