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本科)将于2006年10月在全省开考,为使开考工作顺利进行,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自学考试处联合召开“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座谈会”。该专业的主考学校锦州医学院及有关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沈阳医学院护理学院、及各市卫生学校等21个单位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省招考办分管主任王新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张雪东、锦州医学院副院长刘学政分别就护理学专业的开考、有关助学工作及主考学校如何做好服务等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与会领导就专业的开考及开考后的具体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省招考办自学考试处张德君处长还就目前已在外省参加护理专业考试已取得合格成绩,想返回辽宁考试是否可以免考已合格的科目等问题做了解释:目前在外省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已有合格成绩可以转回辽宁,我们将按国家规定予以接受,并根据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课程顶替,考生应按辽宁省公布的考试计划毕业。考虑到护理专业考生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已在外省参加护理专业自学考试的考生可以转回辽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