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核查:
凡需要对本人成绩进行核查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两个月内。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方式见9月中旬考委会网站上的通知)。考委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大学英语四、六级2005年6月以后的成绩核查和成绩单确认
时间:2005-09-09 09:15:44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