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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录取工作将于8月10日进行

时间:2005-08-08 09:18:1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05年,全省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录取工作实行现场局域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将于8月10日进行。今年共有213所学校在辽宁招生,全省五年制高职、“3+2”专业及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总数为92,715人,比上年增加8,962人。其中五年制高职、3+2专业招生计划为20,963人,比上年增加5,224人;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为61,954人,比上年增加3,355人;单独录取的师范、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9,798人,比上年增加383人。
  一、录取批次
  录取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为五年制高职院校和“3+2”专业,第二批为普通中专学校。第一批招生院校录取时,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划定一批招生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二批学校不划定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办法
  今年将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划定分数线。省招考办根据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投档,缺额时依次按志愿顺序投档。
  第一批学校只能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实行专业加试的学校,录取时,省招考办根据招生学校上报的专业加试合格名单,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档。如招生学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将按普通类考生录取。
  普通中专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学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招收未参加中考的人员注册入学。
  三、录取工作日程
  第一批五年制高职、“3+2”专业于8月10日至8月13日录取。
  第二批普通中专学校于8月16日至8月19日录取。
  8月20日省招考办向各市招考办公布第一、二批招生院校录取缺额计划和补录学校名单。
  9月上旬各市招考办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
  9月中下旬进行五年制高职、“3+2”专业及普通中专学校补录,同时,对注册入学的普通中专学校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