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考委《关于2005年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全国统考课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考委办函[2004]22号)要求,特制定我省200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报考简章。
一、 考试时间、专业及使用教材
200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时间:6月30日—7月3日。
考试的专业有:涉外高级文秘、旅游与饭店管理、国际金融实务、国际商务实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技术、中药营销管理、室内装饰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电子商务、中医、英语翻译、日语翻译、广告设计、服装设计、形象设计,证券投资、物业管理、针灸推拿、世贸英语、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电脑美术设计、计算机英语、英语口译、日语口译、动物饲养与疾病防治、美容、医药市场营销、中药栽培、计算机网络工程、英语、日语、航空服务、广告策划和中医护理等三十五个专业。
考试使用的教材已在教学计划中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 报考条件及办法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仅限省教育厅批准的民办高校招收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学生报名,未注册的学生一律不接纳报名,已注册的学生不许替换和更改专业。2005年下半年学历文凭考试仍然继续使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管理系统”报名考试,报名工作由各民办高校按所在市招考办规定时间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三、 报名时间
各民办高校于3月中旬到民办高校协会领取报名盘,并务于5月16日前将报名册(一式二份)和报名软盘上报省招考办,逾期不再办理。
四、 考试及考场安排
各民办高校于6月初到民办高校协会领取考试通知软盘,装入本校校级学历文凭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学生考试通知条。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三证按指定的考点和考场编号入场。入场时不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书籍,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按《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辽招考办字[2004]35号)处理。
考场由省、市招考办统一安排。考场要安排在领导重视、作风正派、具备考试条件的学校。不允许设在参加考试的民办高校,必须设在民办高校的需由省招考办批准。对于不按规定,出现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有关市招考办务于5月24日前将本市考场安排情况上报省招考办。
五、 通知成绩
评卷、登分结束后,各民办高校到民办高校协会取回考试成绩软盘,利用学历文凭校级计算机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并通知考生。
六、 报考费用
考生每报考一科次的报名考试费30元,由各民办高校在报名时统一交到市招考办,其中省招考办每科次17.2元、市招考办12.8元。市招考办凭交款收据(复印件)领取试卷。
点击下载:2005年下半年辽宁省学历文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news/file/2005_03/28_200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