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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时间:2005-03-09 17:59:3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我省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考试”)考生报名继续采取网上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网上报名将于3月10日零时至20日24时,现场报名于3月26日至30日开始。

  我省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xwks.htm(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具体负责接受报考本单位考生的现场报名工作。考生原则上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报名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我省报名考试的考生,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上签署同意在异地报考意见,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考试。

  我省接受省外学位授予单位考生现场报名点为:沈阳市在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联系人:赵明、李亭,联系电话:024-62202350;大连市在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联系人:关尔群,联系电话: 0411-82153456。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信息采集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资格不符的考生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有关具体事宜,考生可咨询报名点或登录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每科100元。

  考试时间为2005年5月29口(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建筑学综合测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8日(星期六)9时至17时。

 

 

 

                200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