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课程命题的基本依据和考核目标
本课程命题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审计学(课程代码:0160)自学考试大纲》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的《审计学》教材为依据,旨在考核应试者是否掌握有关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否应用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解决审计实际问题。
二、本课程考试的能力层次要求及其分数分配
本课程考试按大纲的要求,对应试者认知能力层次的考核分识记、领会、应用三个不同层次进行,三个层次考核内容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30%~40%,领会占30%~40%,应用占20%~30%。
三、本课程考试试题的难易度结构
试卷中试题的难易度分容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各种难易度的试题所占试卷分数的比例大体为:容易约占20%,较易约占30%,较难约占30%,难约占20%。在识记、领会和应用中都应有不同难易度的试题。
四、对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的说明
本课程的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应根据大纲中所规定的内容(具体见大纲)来确定,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降低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应覆盖到所有章节,并突出重点内容。对本学科中尚未定论的理论或有争议的观点,一般不出现在试题中。
本课程重点考核的审计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包括审计独立性、审计目标和审计证据、审计的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及其评审,以及审计报告;重点考核的审计实务问题为“会计报表重点项目的重点认定的重点审计程序”,包括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计、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真实性与估价审计、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估价审计、应付账款的完整性审计,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主营业务成本及期间费用的完整性与截止审计等。
五、本课程试卷的题型及其题量
本课程试卷的题型包括客观题(40%)和主观题(60%)两大类,具体题型有单项选择题(20%)、多项选择题(20%)、名词解释(4%)、简答题(10%)、论述题(10%)和案例分析题(36%)。单项选择题每题有一个题干和四个选项,每题1分,共20分;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一个题干和五个选项,每题2分,共20分;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论述题每题10分,共10分;案例分析题每题12分,共36分。
六、本课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七、本课程考试的指定教材
本课程考试的指定教材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主编:周勤业)的《审计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出版。该教材无配套的辅导教材。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审计学》课程考试说明
时间:2005-02-28 11:01:12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