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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者应如何处理?
时间:2005-01-14 13:40:4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有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